台灣的工作環境

剛回台灣找工作時,深深覺得大部分的台勞很辛苦。薪資合理性就不提了,很多企業把員工當耗材用,而非當成資產培養。責任制與鐘點制的職等未明列,繁複又無意義的流程,還看到「我付你錢了,做什麼都應該」的心態。

員工個人的身體狀況和私人生活其實會影響到工作情緒和表現,也因此很多國外企業鼓勵員工適時休息和學習,盡力照顧員工們的身心平衡,讓員工在職場上能心無旁鶩的發揮戰力。當員工們在工作中學到東西、自高效能的工作中獲得成就感,感到被尊重甚至共享企業利潤,才較願意認同組織,長期為共同目標一起奮鬥。我在美國的最後一個工作就讓我感到如此,就算薪資不高也做得很甘願。

聘僱契約名義上為雙方協訂,但目前台灣的資方立場較硬,勞方其實沒有多少空間”選擇”,契約內容多利於資方。長久下來,員工若找到更理想的機會自然想走,資方只得再費時力尋才、培訓。新進人員磨合期間,組織工作效率多少會受到影響,因此出走率高的組織忙著找人訓練人,往往很難傳承經驗與規劃長期策略,對企業來講不是件好事。

我先生以前被派接管分公司,上任後發現財務狀況不佳,先砍自己的薪水到比旗下的工程師薪資還低,再實施其他降低成本措施。當高層從自己做起時,員工通常較有意願一起共渡難關,但畢竟不是長久之計,難關之後合理的待遇才能長久留人。

台灣的工作環境還可以更好,但需要勞資雙方體認到這一點,才有可能進一步談改善。
快樂的員工,才有快樂的企業,也許產值和社會也能更快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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